近年來,我國化工園區建設迅速,逐漸成為產業發展主流,同時也是我國化學工業發展的新模式。隨著化工園區建設規模和生產儲存裝置不斷擴大、化工企業高度集中,化工園區事故時有發生。針對園區危險源集中化、園區規模化等特點,如何對化工園區進行合理規劃,預防和控制潛在的重特大事故,已成為各級政府、園區建設者與管理者日益關心、關注和需要解決的核心問題。今天,我們分析一下化工園區安全事故的五大現狀。
①園內區域規劃缺乏一定的科學性,布局雜亂
就目前國內的工業狀況而言,大多數化工園區都沒有規劃好一套完整的園內安全規劃設置,不能根據園內不同的安全隱患劃分等級,設置安全隔離帶,避免危險爆炸的發生,而有的企業在設立之初對其工業園區進行了一系列的規劃,卻沒有考慮過隨著企業的發展,越來越多的問題也會應運而生。
從現實情況看,大部分地區未劃定化工集中區或化工園區,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活動仍處在無序發展狀態,致使化工企業布局不合理,一些剛建成的化工企業就面臨搬遷。
現有化工園區總體規劃體系中未把安全規劃列為專項規劃,尚未開展區域風險評價,存在來一家企業,選一塊地,然后根據企業需求,進行基礎設施建設的弊端,造成一批建成的化工企業之間安全防護距離不足。
有的地區雖然進行了安全規劃,但由于迫于招商壓力,實際園區實行的是“先來先占”的入園準則。對于入駐化工企業只是按照自身占地設計總圖,企業間重大危險源的間距在設計初始也考慮不周,重大危險源間發生多米諾效應的可能性大幅度提高。
②企業準入機制不健全
化工園區企業準入機制研究在我國剛剛起步,大多數化工園區(尤其是縣區級化工園區)在發展過程中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重生產、輕安全”的思想,引進新項目時本著“既來之,則安之”的“一籮筐”引進原則。
在化工開發區中,既有規模較大的國際化工產業巨頭,也有人員規模不到10人的私人作坊式小型化工廠。在大型化工企業規范化安全管理的同時,也必然存在小型化工企業安全管理水平低下、安全法律意識淡薄、為了追求眼前利益而淡化日常安全管理、正常的安全投入嚴重不足等現象,層次不一的安全管理水平制約了園區整體安全水平的提高。
③部分園區沒有制定完整的應急措施
當危險真正到來的時候,一套完整的應急措施通常能將災害造成的經濟損失降到最小,而目前國內大多數工業園的應急系統多數是不健全的,或者是應急設施已經超過了使用年限。
當發生火災爆炸之時,決策系統失靈或者嚴重缺乏,不能夠與總部進行及時溝通聯系,很難得到第一手消息,從而各級部門錯過第一搶救時間。
④連鎖爆炸事故風險較大
從以往的報道中我們會發現任何石油化工業區一旦發生事故往往不是單體發生的,通常會發生連鎖性反應并且持續時間較長。
例如在2010年的蘭州石化公司爆炸中,300多罐的嚴重火災又導致了周邊11個發生了連環式爆炸,造成重大的人員傷亡,這樣的問題在東部沿海經濟發展迅速的城市顯得更為突出,在天津大爆炸中,因為爆炸后廢墟中的污水流入渤海流域,更是造成了嚴重的海水污染與經濟損失,所以多米諾式的后果應該為我們所警惕。
⑤化工園區安全監管人力物力投入機制落后
化工園區中的企業類型眾多,隨著化工產業不斷發展,企業類型和服務種類多樣化。主要包括儲存、運輸、使用和生產類企業。
由于化工產業本身具有獨特性、危險性,所以在開展安全監管工作時,要保證充足的人力物力應付各類化工企業安全、生產方面的檢查。但大部分化工園區安全監管部門的人員配備不足,監管人員的專業性不強、業務水平不高,監管工作不但要認真監督做好安全生產工作,還要檢查生產標準是否與內容一致,更要審查各項化工項目安全許可是否符合范圍,其工作任務之煩瑣、復雜,因此,若不規范監管部門人力物力的投入機制,很難保證監管任務能夠有條不紊的進行。
文章來源:興園化工園區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