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隨著江蘇化工園區認定結果公布,全省列入整治的53家化工園區(集中區)有24家被取消定位,最終只保留了29家,其中有14家化工園區和15家化工集中區。
近半園區被取消化工定位
2011年底,江蘇共設立、建成化工園區(集中區)70家,總規劃面積達到787.76平方公里,擁有國家級園區11家。
2019年11月國務院督導組入駐前,列入整治名錄的有53家化工園區(集中區)。
2020年11月,《關于加強全省化工園區化工集中區規范化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下發,認定結果公布,最終只保留了14家化工園區和15家化工集中區,約45%的園區被取消定位。
整治前,從大區域看,蘇南地區有24家, 蘇中地區有12家, 蘇北有17家。整治后,蘇南只有13家,蘇中6家,蘇北10家。其中,南京和揚州原本只有1家,繼續保留了化工定位。
整治后,經濟重鎮蘇州從9家減少到6家,仍最多,南京、鎮江、揚州、淮安、宿遷5個城市各有1家,其余城市為2-4家不等。
保留的29家化工園區(集中區)除極個別外,基本上都進行了更名,盡量摒棄和淡化“化工、化學”等字眼,或以“省、市”等更大區域的名稱前置,或去除“片區”等,轉為突出“新材料、技術、生態”等關鍵詞。
這也與此前江蘇對各類園區的優化整合有關。10月13日,江蘇省政府對外公布《關于推進全省經濟開發區創新提升 打造改革開放新高地的實施意見》,要求一縣原則上只能有1家園區,讓成熟、體量大的開發區優先對省級以下各類“小、散、弱”的開發園區進行整合,實行“開發區+功能園區”“一區多園”模式。
評估的標準是什么?
從《通知》 看,主要是根據已形成清晰完整產業鏈或特色產品集聚,邊界防護距離、園區污水處理和危廢處置滿足要求,具備區域規劃環評或跟蹤評價,實施封閉化管理和建成城市消防站的14家沿江沿海園區定位為化工園區。基本滿足上述條件、部分項需進一步建設提升的15家園區定位為化工集中區。
在江蘇 13 個地級市(設區市) 中,情況較為特殊的是連云港市。根據中國石油和化工行業“十三五”規劃,連云港市是中國七大石化產業基地之一。江蘇省政府于2017年批復《關于同意連云港石化產業基地總體發展規劃》,要求形成多產品鏈、多產品集群的大型煉化一體化基地,成為帶動長三角、江蘇沿海地區和新亞歐大陸橋沿線區域相關產業及經濟發展的能源和原材料產業基地。
因此,《通知》單獨指出,江蘇連云港化工產業園區(灌南)和灌云縣臨港產業區化工產業園,結合連云港石化產業基地規劃修編,統籌考慮、統一規劃發展、統一管理,建議規劃調整為連云港石化產業基地拓展區,定位為“化工集中區”,做國家基地的“功能區”。
取消定位并非不能發展化工
值得關注的是,所謂取消化工定位并非不能發展化工。《通知》對29家化工園區(集中區)的產業定位也提出了高要求,要根據“十四五”規劃編制要求和全省石化產業布局規劃(原則上每5年修訂1次),重點發展1-2條具有較高產業關聯度的產業鏈或特色產品鏈,化工集中區在整改期限內不得新建新增產能類化工項目,符合條件的可申請升級為化工園區。
而被取消化工定位的園區(集中區),并非不能發展化工產業,只是不能做化工產業的“增量”,即,要大幅壓減化工生產企業數量,不得新增化工生產企業、新建擴建化工生產項目。以灌南為例,其化工園區作為“連云港石化產業基地拓展區”的功能定位,積極促進區內企業向化工新材料、新醫藥等產業方向發展,向高端化學品延伸。《通知》還指出,對化工定位不保留的化工園區(集中區),其所在設區市人民政府統籌考慮轉型、調整退出、過渡等具體實施方案,妥善做好相關后續工作。
長期以來,江蘇化工產業的集中度一直有待提升。因此,《通知》給出了分類指導,即區外現有化工生產企業符合條件的,可以定位為化工重點監測點。重點監測點在不新增供地和污染物排放總量的情況下,可以實施產業政策鼓勵類、允許類的技術改造項目。其余化工園區、化工集中區外化工生產企業一律不得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安全、環保、節能、信息化智能化、產品品質提升技術改造項目除外)。
此前,江蘇曾對新入園企業提出了高要求:單體項目投資不少于10億 元。但從《通知》看,不使用有毒有害危化品、環評類別依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為報告表的復配類企業(項目),可以在合規的工業園區集聚建設發展。
目前經評審確定的“江蘇省化工產業結構調整投資基金”入選子基金重點支持的區域覆蓋四家化工園區(集中區),即連云港石化產業基地、江蘇濱海經濟開發區沿海工業園、如皋港化工新材料產業園、宿遷生態化工科技產業園等園區。該基金將實現高效對接和精準投資,促進轉型升級,打造一批國內領先并具有國際影響力的高水平化工園區,促進全省化工產業轉型升級高質量發展。
文章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